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,对于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的案件,其案件受理费为每件缴纳50元;
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出人民币1万元但低于10万元的部分,则应按照2.5%的比例进行收取费用;
若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但未达到20万元的范围,则应按照2%的比例收取案件受理费;
如诉讼标的额超出人民币20万元且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范畴,那么审理该类案件所需要付出的受理费将按照1.5%的比例进行计算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
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.